企业收入含了哪些内容?
企业的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所直接和间接取得的各项收入、收益、利润总额。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下列各项不应计入销售收入:
(一)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邮递费、包装费、保险费和展览费等以及销售商品过程中所负担的印花税;
(二)出租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
(三)出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资金收入;
(四)债券利息收入;
(五)期货交易中并非由于企业己方的行为或约定而导致的损失。
在确认企业收入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如果合同或协议中仅规定了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而没有规定企业交付使用等相关条件,则该款项属于预期货币收入,应在收款时确认为收入;当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再行确认收入。
其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并向客户交了产品后收到的全部价款或应收货款,才确认为收入。如果只收到了部分货款或只交出了部分货物,则应当将收到的款项或交付的货物按合同价款的差额先冲减预收账款,余额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