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公用账户吗?
“先开公账”说法错误。 是否设立公司、注册资金如何确定,以及开设对公银行账户等事宜,应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和实际需求来考虑。 一般情况下,以下情形需要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1. 个体工商户开业后,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的;
2.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开立银行账户;
3. 合伙企业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开立在银行账户;
4.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的支出与收入。
根据上面的分析,如果题主所述的有限合伙企业仅仅作为投资而存在的话,是没有必要开立公司银行账户的(因为开立银行账户是需要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的),但是可以开立一个个人或个人的联名账户来进行资金的进出流转。至于资金入账时是用哪张卡或是那个账号进行走账则不需要做会计处理了,因为本身这些私人银行账户就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只是企业或个人暂时保管款项的载体而已。
但是如果这个有限合伙企业除了作为投资者存在外,还承担某些交易中的义务或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此时就需要开立公司账户了,所涉及的相关会计处理也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