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重组完成了吗?
1、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的正式文件; 2、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即使拟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不确定性,也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继续推进项目的尽职调查和申报工作,并将继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
3、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之规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后证券收盘价格20个交易日内的平均值低于转让价,或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首日证券收盘价格低于转让价的,投资者可以主张撤销该次交易;并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
4、根据上述第二点,如最终结果确实因中介机构原因导致,势必会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处罚,法律后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