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顺延赎回是什么意思?
“顺延赎回”是基金行业内的术语,是指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如T+2(含)之前不确认失败或撤销,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按原效申请的比例予以部分赎回并自筹资金应付给投资人。当然,这种操作是在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是一种被动性投资策略。 例如:A在周五3点前提交的单笔1000份的赎回申请,由于B证券公司交易系统故障等原因,至周一一早才收到交易成功的通知。这时,A的赎回款尚未入账;而同时,C银行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已经将相应款项自筹就位。在此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原有效申请的金额比例支付给C银行,待A的赎回款到账后,再及时付给A。这样,既保证了投资的连贯性和效率,也减少了基金管理人因不能及时支付赎回款而造成的财务风险。
另外,采用余额支付的赎回方法时,对于个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发生的失约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基金管理人也可据此作出先予支付的部分安排,确保不会因个别当事人操作不及时导致整体基金运作出现停顿。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采取上述措施是基于现有法律法规和基础制度框架下的一种市场化的风险防范机制,并不以投资者是否知情或同意为前提,也不表示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有所偏废。事实上,只有基金管理人等市场相关参与者都充分认识到潜在的风险来源并进行积极的防范,才有可能真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