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如何赚钱?
基金会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 《慈善法》规定基金会的宗旨是:面向公众募捐的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第二十九条) 基金会主要通过向社会募集公益资金的方式,来满足慈善项目开展的经费需求。 但是,基金会的运营也是有成本的。比如管理费用,人员工资,财务成本等等。这些成本一般情况下都会占到基金会总收入的10%左右。为了降低成本和节约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多数基金会采用集中办公的形式,例如深圳市慈善会总部和6家分支机构都设在福田区的同一栋大楼里。
虽然基金会的主要目的是慈善,但必要的经费支出也是必不可少的。当基金会的收入大于支出时,就会形成结余,这部分结余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连本带息提取5年(第三十条)。 当基金的收支相抵出现不足时,则可以像企业一样向股东(捐赠者)进行借款(第三十一条)。等以后有钱了再还回去。当然这个钱并不是想借就能借到的,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除了募集资金和维持日常运转之外,一些基金会还会通过投资的方式,让手中的资金得到更大程度的利用。目前多数基金会会将手中多余的资金投入到一些低风险且收益稳定的投资项目中去。不过这种投资行为会受到《慈善法》的限制。根据本法规定,对于公开募捐所获得的收入及其投资收益必须全部用于慈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