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的钱可以投资吗?
可以的,但是不能以政府的名义直接进行投资! 按照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财政的收支是以会计年度为计算单位,会计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左右会公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报告等(即财政年报)。每年的6月30日为全年财政收入的统计日期 (1979年以前是计收入日,自1980年起改为统计日报),12月31日为财政支出的统计日期。
在统计报表通过相关程序核准后,由中央财政部和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分别将财政数据报送给人民银行总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经过数据加总,就形成了全国的财政收支数据。 从理论上说,这些数据都是真实反映一个国家某一时期(一年或一天)的财政收支状况,当然也包括了所谓的“结余”或者“资金余额”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题主所说的“国家有钱,但不知道钱花在哪里”以及“为什么还要发行国债”的问题就很好解释了——因为政府的账本上的钱并不是它实际掌控的资金总额。政府实际上掌控的资金是要多于账面上钱的(这多出来的部分就是所谓的盈余),但这些资金的流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一个静态的结果;而且这部分资金并不是随时都能动用的(很多资金有特定的用途而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否则就会形成腐败和浪费)。所以,尽管从宏观上来说财政资金是完全可能而且是应该投资参与市场行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一定会主动积极地寻求这样的机会——至少在目前阶段是这样。毕竟政府的职责不在于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这一点市场上各种企业比政府积极性要高得多),而是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力求使成本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