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餐厅交哪些税?
1、餐饮目前属于商务服务业,按照营业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
2、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1.5% (注:小规模企业月收入在9000元以下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和为营业额的6%,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上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和为营业额的的8%)
3、所得税:
(一)、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利润额=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经营费用-税金及附加
(二)、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取得工资薪金报酬的: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总额+年终奖-五险一金-纳税义务时间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6000
2、分次取得工资薪金或者奖金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1-20%)-6000 (注:对于年终奖不论次数,一律作为一次性报酬处理)
(三)、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各项应税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缴纳的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