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越多股份越少?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是否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不影响其持有股权的比例。 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到位比例不同,对持股比例有何影响呢? 以一个股东出资10万元,另一个股东出资90万元为例。则前者的持股比例=10/(10+90)*100%=11.11%;后者持股比例 =90/(10+90)×100%=88.89% 如果公司章程约定或者股东协议没有特殊约定的,原则上,谁出钱谁说话,谁出钱多谁的话就相对算一些。但公司法一般不认可这种“出资多寡决定话语权”的原则。在公司经营发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时,大股东虽然出资较多,但因为其在公司设立时已经完成了全部出资义务,所以不能要求返还该部分资金并作为债务人向其他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小股东因对公司的投资较少,所以在公司出现上述情况时不必然能够完全收回自己的投资,需要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另有约定,小股东通常只能要求退出公司,而不能要求大股东以剩余资产进行清偿。这就是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局限性。
那么,是不是股东出资越多,越能控制公司呢?不一定!因为公司在融资的时候,往往会签订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 VAM),起源于美国,目前广泛运用于风险投资领域。简单来说就是对赌协议就是在风险投资公司同被投资企业之间所签署的条款,约定当被投资企业经营达不到预期目标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采取相应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某个股东出资最多,但如果另外几个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相差不大且签订了对赌协议,则这个股东并不能绝对掌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