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贷款多久?
1、借款申请
20个工作日内 客户提出申请,受理审批环节在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对于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经办行应在收到借款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达至借款人指定的代收机构或人。因借款人原因导致放款延迟的,相应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2、签订合同
三个工作日内 签署合同是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条件。借款人在接到经办行的放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要前往经办行签订《借款合同》和其他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若贷款经办行为总行或分行级营业部,则直接与总行或分行营业部签订合同。
3、审核放贷 四个工作日内 除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外,一般项目贷款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提供的齐全、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日起4个工作日内应做出是否准予放贷的决定。审批过程中,涉及评估、审计等第三方机构的,所需时间不包括在上述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但经办行应当将审批期限的最后一日予以告知借款人。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普遍都建立了审查审批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流程的时间限制和要求,并对各环节中容易超期的关键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只要借款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审批放款一般不会超过45天。 但是,如果借贷双方需要约定的还款方式(如分期还款)、担保方式(如住房抵押+保证贷款),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按照协议的内容依次进行操作和履行。 一般情况下,银行放款至借款人账户的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贷款如期发放到借款人账户,借款人应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质押物或保证金作为还款保证。在银行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或核保手续后,即可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