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固定资产吗?
空调的会计分录要根据空调的用途来制定,空调不一定作为固定资产,只有符合企业固定资产确定标准的空调才能按固定资产进行建账和管理。对于不符合企业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的空调,可以做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在《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七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要求各企业对于所计提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固定资产等条件应由企业的主管财务会计人员自行确定。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企业是固定资产但在另外一个企业却有可能只能以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
企业在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时要对固定资产的各个明细项目的具体认定标准要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包括以空调为例,是要对所有的空调均作为固定资产,还是规定对马达为多大功率以上及价格多高以上的空调才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例如:对1.5匹以上的分体机,价格在2500元及以上的可作为固定资产),都应该明确指出。一般对于在大功率的中央空调和马达在2匹以上的柜机空调,及价格在固定资产具体认定标准以上的都可以参照此会计制度确定为本企业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