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如何冻结?
首先,需要了解基金份额冻结的概念。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下列事项应当进行信息披露: (一)募集情况; (二)投资运作和收益分配情况; (三)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的变更情况;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及决议; (五)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重大诉讼、仲裁、破产清算案件等相关信息; (六)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基金份额的冻结属于“其他内容”的一部分,其披露义务主体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据此,基金份额的冻结情形主要包括如下两种:
第一种为基金合同约定的冻结情形出现时,如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经理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对基金资产进行冻结等。在这种情形下,由于基金的运作正常,仅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资金用途受到影响,此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一般不受影响。
第二种为基金存在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提请司法程序冻结相关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本身可能面临无法正常退出以及投资收益受损的风险。 如果投资人遇到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冻结情形的,无需惊慌,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即可;但如果遇到的基金份额冻结并非来源于基金合同的约定,则需要注意防范可能的投资损失,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基金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机关,则需依据该约定,提请基金管理人的权利机关决定是否实施冻结。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该冻款的诉讼请求,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3. 提起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