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股贷款可以不还吗?
题主说的应该是“银股贷”,而不是“银根贷”。 关于这个贷款产品,先简单说一下定义。根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指导原则》中规定,“银股贷”是指以股权为质押的授信业务,即借款人(即企业)以其所拥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在银行核准后,银行按照合约发放贷款给借款企业。 回到问题上来,银行贷款能不能收取不归还呢?当然是可以的! 但是需要区分情况讨论: 如果贷款公司是以企业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个人作为还款来源(即连带责任保证),并且已经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公示,那么该银行的债权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贷款公司仅仅是向企业提供贷款,而没有对企业进行持股或者实际控制,则属于企业正常的融资行为,对于银行的债权同样受法律保护。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即企业)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即银行)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实现自己的债权。但是,诉讼只能以债务人为被告,对于公司的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以个人名义作为共同被告。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即使企业的贷款逾期,银行也不得直接处置企业的抵押物/质押物。因为企业贷款的抵押/质押都是登记在案,有办理登记手续就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未经公证处对抵质押物进行公证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人民法院不宜主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