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本怎么贷款?
有农村户口并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有相关贷款需求的农村客户可以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业务。贷款的偿还方式有两种,可以分期还款也可以一次性还款。因为贷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所以对贷款人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贷款的,具体的要求如下:
1、贷款人的年龄在30(含)-55(含)周岁之间;
2、为人诚信,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在贷款社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户口在本社辖区;
4、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正、续页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
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资格证明资料;或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贸易、餐饮、维修、运输、娱乐等行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还款能力,具备一定的还贷能力和贷款信用,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投入(长期贷款额度较大的客户,需要提供相应价值的抵质押物);
7、农村金融网点视当地农村经济情况及客户收入来源确定;
8、对抵押物及质押物的要求,抵押物为乡镇住宅或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农村宅基地权属住房建设)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作为抵押物;以质押方式发放贷款的,可以质押的有效权利包括:权利凭证、证券保管账户、仓单、提单、存单、账户托管凭证(OTC)、政府贷款支持计划的受益凭证等。
农村贷款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内,具体贷款期限由3个月至12个月不等,贷款利率一般也在5%以上,具体利息与贷款期限、额度、抵押物价值及担保方式有关。如果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农村信用社(村委)可委托寄卖行(拍卖行)对抵押物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如有剩余则退回给贷款人,如果未凑足贷款本息及费用,则用剩余部分抵扣下一还款期内的贷款本金,直到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