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如何资产出表?
最近几天某头部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消息霸占了金融界无数头条新闻,因为资金周转向集团融资新设SPV从某银行获得约13亿元贷款,引发了大家对“借新还旧”、“明股实债”、“债务重组”等种种债务操作方法的思考。其实,在金融浩瀚大海中,无论多惊人的“新闻”只不过是惊涛大海里一粒小小的浪花而已。在这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金融衍生品”、“四两拨千斤”、“借鸡生蛋”等方式层出不穷,在法治尚不完善的时机,金融如何安全?债务如何防范?将是每一个企业需要深深思考的问题。
从近年媒体报道来看,大量中小型企业的死难并非“不会挣钱”,而是死在了“会花钱”上——过度金融化,造成整个企业的债务负担沉重,最后现金流断裂,最终覆灭。
大量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由于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的问题,往往只能通过高收益的“过桥贷款”、“过帐贷款”等方式来解燃眉之急。表面上短期内解决了资金问题,但长期来看却造成了债务越滚越大,融资成本也越来越高,高到令许多企业家不堪负重。更甚者有些中小微型企业,在贷款期内无法归还贷款,还会被要求增加更多的抵押、担保等,或是在贷款到期前要求归还贷款并支付高额的续期费用。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大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只能“被迫放弃治疗”,被边缘化直至沦为“不良贷款”。
中小型企业命如秋草,那作为个体的我们在市场中也很难生存,经济下行压力大背景下市场“血雨腥风”,作为经济载体的小微企业,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实现“资产出表”成为企业主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期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中国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建议》表示:“在全球经济调整期,外部需求不足,各国都会更加重视国内市场的保护。中国长期以来都是通过外资企业的经营行为来消化国内过剩产能,外资企业本身也获得了巨额利润。这一方面会增强外资企业的国内竞争力,另一方面会减少对中国内资企业利润的分配,影响国内就业,增加中国内部的不稳定因素。”。
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趋势下,供给侧改革被党中央提上重要议程。在2019年和2020年中关村和西安分园区推出的“优质企业30条”和“促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30条”政策中,都有关于鼓励区域内优质企业实现“引进来,走出去”的相关举措:鼓励企业在国内外开展资本运营和兼并重组,使优质企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对区域内资质优良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其通过股权合作、联合创新、海外投资等方式,开拓国内市场并走向国际市场。
为此,对于面临资金困难的企业主们要学“会打工、会投资、会卖货、会借钱”的本领。当企业无法继续获得外部资金支持时,应改变思维转型突破,将不良资产变资产。将“借新还旧”的被动还款转变为“以新还债”的主动融资,将“等债要债”的被动等待转变为“以债讨债”的主动要账,将“明股实债”的隐含负债转变为“名股实产”的可变资产。
其实,许多企业主面临的困境,看似无路可走,实际上却往往存在“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问题企业主的思维定势敢于突破,往往能化腐朽为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