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贷款可以扣划吗?
陈先生的父亲欠了银行10多万元的贷款,今年6月陈先生的父亲去世,银行的工作人员找到陈先生,说要他还10多万元的贷款。陈先生说自己没有义务帮他还债。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他向银行借钱,要遵循银行的规定,陈先生贷款买房子的的时候,银行就要求写担保人的,就是为了让银行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如果陈先生不替父亲还贷,银行就将他的房产拍卖掉用以还款。
观点:
我国《担保法》规定,“……除继承人或者被许可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经人民法院认定丧失受遗赠资格的情形以外,遗产处理时应为该遗赠扶养协议所债务以保留适当的份额。……”。也就是说,如果银行通过诉讼手段要求陈先生还款,如果法院作出陈先生的还款的判决,则该判决不能执行的,只能就他的房产拍卖,偿还所欠贷款。这里问题就来了,银行享有的是一般债权,而陈先生的房产上的权利人是他本人,除非他在过户的时候,曾明确表示该房产是给父亲陈先生,且陈先生认可接收该房产,否则银行必须经过起诉才能获得一般法院的判决,然后才可以在程序上予以执行。
而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在所接受的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超过遗产范围的部分,不再承担还款责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银行的贷款能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还要结合银行的贷款的性质来定。如果银行在该贷款当中含有补偿性质,或者是以贷款的方式发放的政策性补贴,则不能主张将该贷款作为普通债权来要求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