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低效无效资产多?
2019年6月,中国石油集团经济研究院发布了2018年版《中国石油集团低质低效资产处置管理规定》。低资产一般指企业非经营所造成的不具备增值性的或增值率极低的资产。处置方式有自筹资金重组盘活、引入战略合作者重组盘活、企业间协商置换盘活、对外市场公开转让、报废退出市场等。
低效无效资产有3种处置方式:
一是自筹资金重组盘活或引入战略合作者重组盘活,提升资产盈利能力
二是通过企业间协商置换、对外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
三是报废(注销)退出市场,实现“断尾求生”。
中国石油集团低质低效资产的处置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依法合规。低质低效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是科学民主。低质低效资产处置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遵循规定程序,重大处置事项必要时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业技术经济论证。
三是公平公开。低质低效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相关方的,应依法依规给予相关方必要补偿。涉及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应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公开交易,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集中决策。低质低效资产处置必须由子(分)公司(包括未纳入股份公司合并范围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所属企业在处置低质低效资产时必须履行子(分)公司审批或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