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申报损失原因?
通常所说的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等各种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坏账损失、投资损失以及自然灾害和 foreign act造成的损失等。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失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程序及提供证据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提供如下资料申报损失:
(一) 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需 割 账的证据材料;
(二) 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三) 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报废、毁损等,应当提供内部关于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
(四) 其他各项需要说明的企业内部证明或外部证明资料,包括业务的会计核算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