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返利如何上税?
1.销售返佣(提成)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人提供服务的收入,如设计、广告、翻译、咨询等,可先由收款单位在发放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税款,待开票缴费时再予清算。
2.以物抵债 将资产、货物、劳务、资金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他人使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依法纳税; 对于对方因欠款而欠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应在开具发票前进行纳税申报的账务处理。
3.折扣销售 在商品的标价上打折扣销售,实际上是对实际售价的隐瞒,同样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应按“价格不明”而补交税款。对于采取虚假折价方式逃避税收的行为应该予以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所有经营活动都应当开具并妥善保管各种票据。如果通过帐外暗算,不给国家纳税,即使是在本地销售商品,也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4.以货抵款 以货物、物品等抵偿债务的,税务机关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该货物或物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征税; 对经核准纳税后确实不需开增票的,可暂不作税务处理; 对经核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的,须办理有关手续,扣缴税款,退还多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