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企业有什么影响?
谢邀~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身边的案例,今年1月,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将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B公司,从而实现控股权的转移。由于这次股权转让涉及控制权的改变,因此根据新三板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在申报时将交易事项予以披露。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首先由A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方案;然后由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履行备案手续;最后,A公司将上述交易情况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然而,就在大家以为一切按部就班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插曲”发生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监管部门下发了一份函件,要求公司对此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估值方法、定价依据等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和补充披露。收到该函之后,A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延期审议,并及时对监管部门的问询进行了回复。随后,各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完成了相关备案工作。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原来,A公司和B公司作为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其股票的交易均受到相应规定的约束。据我们了解,A公司当前所处的板块为“创新层”,而B公司所处的板块为“基础层”,尽管两个层级之间的转板机制已经落地,但是仍然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层层报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虽然A公司和B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但是在办理后续备案、公告等手续时,却遭遇到监管层的补正要求,事前及时、充分地准备相关材料是多么重要! 事实上,除了关注交易本身是否完整,合规性也是企业应当重视的问题之一。
近年来,随着监管制度的完善,针对新三板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也越来越严。例如,2016年,*ST中基就因信披违规被罚没95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开瑞同时被处以7万元的罚款;而2018年的*ST皇台更是因为财务造假、欺骗投资者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最终被罚5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