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融通汇信倒闭了吗?
1.首先,确定一下融通是不是国央企!是! 然后我们就可以使用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结果来要求赔偿了嘛?不是! 原因比较简单,因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有牌照的,而这家企业并没有拿到融资担保牌照,从事的就是非融资担保业务(其实也就是做民间借贷的),那么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这类机构出现的违约情况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罚,而不是由银保监会在网站上公布处罚结果。 所以,要追偿的话只能走民事诉讼程序,查一下该公司是否有过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变更,如有,可以以该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登记为由,要求该公司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可能面临的现实问题是,这个公司虽然吊销了营业执照,但却没有进行注销登报公告,同时不排除有可能找到财产的可能,因此直接提起执行申请恐怕很难得到支持。
2.接着说这个案件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规定,法院有可能会以所涉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于驳回原告的起诉。 但如果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本案属于民间借贷款项,且已以诈骗罪等其他罪名对被告采取了刑事措施,则本案可以作为民事纠纷案件受理。不过,这种情况下被告很可能已经被羁押,存在无法出庭应诉的风险。
3.最后谈谈你个人可能遇到的困难。本案既然是公司作为借款人,那么以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在于,一个自然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行业里,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管理也是现实存在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找准被告以及确定其责任承担方式就比较关键了。另外,如前所述,这个案例很有可能被法院以不属于民事案件为由驳回起诉,这个时候你的诉权就失去了保障,所以,怎么在司法实务中把握法院裁量权的关键问题也就在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