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限房是什么性质?
“两限”房屋,是指限价商品房和限地价商品住宅。 2007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实施商品住房限价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限定价格向公众出售住房,就叫限价商品房;如果限定土地出让价格,不超出一定上限,则叫限地价商品住房。
从性质上讲,两者都属于保障住房范畴,都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住房扶持政策。但两者的实施方法有所不同。 前者是政府先确定一个房价水平,然后按照这个标准向居民出售住房。它要求建设单位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房价。后者则是由政府事先设定土地的最高价,然后根据最高限制价格与土地的实际成交价格之间差额,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对开发商进行补贴。因此这两种住房都带有一定的政策性。 “两限”房屋都有一定的社会保障属性。
无论是限价商品房还是限地价商品住房,其购买的主体都要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北京为例,申请购买“两限”房屋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之中至少有一个人属于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没有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