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网贷是真的吗?
刚收到的通知,应该是真的吧! 我是通过聚投诉收到的,北京银行在2016年的消费信贷产品逾期率偏高,被投诉到聚投诉平台,目前显示75%的投诉量已被完成解决。从截图中可以看出,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贷款利息高”和“逾期还款违约金高“两方面(虽然我是在正常还款过程中,因为逾期只发生在2016年,且已还完所有违约金,但在借款协议中仍然有相关的条款约定)。不知道其他逾期客户的解决方案是怎样的。
我在2014年借的贷款,当初的年利率是9.8%(折合成年化利率12%),这个利率水平在当时已经不低了。但是,借款协议中有这样一条约定:当贷款利率变更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利率,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也就是说,只要我还在还款、没有逾期,利率就一直在变。现在利息已经涨至17%了(年化)(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第30期的利息金额,具体计算过程附后)。 我的借款协议中还有一项争议较大的条款是: 在违约责任方面,如果逾期还款则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未还本金部分加收利息(复息);对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银行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利率计收利息,逾期利率为日息万分之五,罚息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50%,即年利率16.5%。
关于复利的问题,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是按照单笔合同金额(50万加40万)的1%(1个点)收取我的保证金(手续费)的,即在放款时预扣了1%,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条款: 在实际还款过程中,第一个月一次性还本付息,后续每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计入下一个还款周期,以此类推。所以,即使按照银行贷款年利率4.9%计算,每个月的还款额都是相同的,详见下表。
以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第30期(最后一期的本金与利息),此时剩余本金138867.85元(50万元-36132.15元=138867.85万元),按年利率17%(含罚息、复利)计算,应还利息21578.68元,合计160446.53元。 我每月按时还款,从未逾期,直到2019年底才收到银行的提前还款通知,要求我还清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见上表最后一期数据)。
本人认为,银行在此方面的做法是有失公允的,毕竟,在2016年之前,利率还是上下浮动的,而我是按合约约定正常还款的,银行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不应额外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