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博科技股票死定了吗?

富柯宁富柯宁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2015年6月,朗博科技(现在改名为博云新材了)的股价从23元高点一路下滑到目前的7.5元左右,跌幅超过70%,且连续下跌过程中没有任何像样的反弹。这样的暴跌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或者欺诈?作为中小投资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邀!首先说明观点:我觉得是基本面出了问题,应该向公司索赔;但过程比较麻烦,可能胜算不大。 最近刚好在研究另一家叫美锦能源的上市公司(000723),也是突然跌的很厉害,短短两个交易日从中线强势上涨变为连续跌停。通过对比两家公司的异同之处,或者能更好的理解今天答案的内容。

1、同样属于工业板块,而且都属于工业中相对小众的行业——钢铁和航空;

2、都面临同一问题——应收账款剧增(朗博科技的增幅达841%!!!),公司公布的解决方案都是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但是该提的减值已经基本都在上半年确认完毕,第三季度仍然大幅计提,是不是有虚增利润的嫌疑呢?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两家公司都面临着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但朗博科技声称不存在坏账的可能性,真是这样吗?而美锦能源虽然也面临着应收账款无法完全收回的风险,但却在报告中将可能发生的不良情况一一列示出来了,这点更加让人质疑它的诚信度;)

3、都是因为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股价暴跌。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发行新股并上市本身并不是违法行为,也不构成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所以从程序上来讲,朗博科技/博云新材此次非公开发行是完全合规的。 但是,这里就存在了两个问题: 也就是说,根据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该公司并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利空消息。如果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则后续可能需要继续忍受业绩下滑的痛苦甚至是退市风险。而对于那些遭遇类似情况的受害者们,似乎只能自认倒霉了吗?也不是。

《证券法》第75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应当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一)非法发行股票;

(二)提供虚假的报告或者有虚假记载;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证券犯罪的规定,情节严重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证券市场是一个公平的市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惩罚。本案中,虽然无法查明是否存在故意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况,但显然存在一定的瑕疵。对于此类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从而带来的投资者损失,应该是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的。但是,索赔的道路一定是艰辛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