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估会发生什么?
评估增值本身既不是收入,也不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确认评估增值收益。根据谨慎性原则,不得以其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资产计价依据进行会计处理。
评估增值一般在以该企业(包括整体和部分)的资产作为改组(指企业改组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投入的资产、进行资产转让(仅指企业整体性质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同)或发生投资行为时确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或转让价格时使用。企业发生改组、投资和资产转让行为的,其资产可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以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有关资产的计价依据。
未发生上述行为的,评估增值不得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发生投资行为时,以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经批准将整体资产转让的,以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作为有关资产的入账价值。经批准将部分资产转让的,以原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的入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