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居民企业?
一、概念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依据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判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企业的判定主要涉及以下四个要素: (一)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
(二)是否属于法规规定的企业法人;
(三)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四)是否属于所得税纳税人。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要件的,即为居民企业,反之则不是。 对于境外成立的公司是否属于居民企业,应区分实际情况来判断。
如果一家境外公司只是设立了一所分公司并仅由该分公司取得了中国境内的收入,且其总公司的注册国与分红国不在我国税收协定中指定为缔约国(地区)的,则该境外公司不属于中国企业法人,不应承担中国的所得税义务,自然也不是居民企业。 相反,如果一个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并在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所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而它的总公司实际上又不对这些分支机构提供的服务或所在地提供资金、物资和劳务的,由于该境外企业与中国境内企业存在实质上的联系,因此有理由认为该境外企业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应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