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操纵?
最近刚和几个做投资的朋友聊了聊操纵股票的事,我觉得有必要拿出来和大家分享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什么算是操纵行为。 美国的《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Act of1934)把操纵市场定义为这样一种行为:在证券市场上,一个人或一些人散布某种虚假消息或者编造虚假行情,人为地影响金融证券的价格,以非法牟利的行为。根据这个法律界定,我们可以得知操纵市场的定义包括三个要素:一是有虚假、欺诈性的信息;二是对信息的控制;三是影响了证券价格。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美国是严格禁止一切类型的操纵市场的,但实际上的情况呢? 在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操纵股价的案子要数“格林布鲁克集团”案。 格林布拉克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股市黑幕案的始作俑者之一。他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先后成功操控了四只证券的交易。而在这其中最让人瞠目结舌的一次莫过于他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内,使两只小公司的股票价格翻了一倍多! 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 他首先是通过一个名叫“联合营销公司”(Unified Marketing, Inc)的空壳公司大量买入股票。然后他雇用一些记者写关于这俩个小公司的报道,在这些报道中他们大肆渲染这两家公司的良好业绩,而这些文章都刊登在了当时相当有名的报纸上。最后他又让他的客户们大量买进这些股票,结果可想而知——价格被吹上天去了……
通过这件事,人们发现原来操纵股价并不需要多么高超的方法和技术,只需要掌握了足以左右市场的消息就可以轻松达到目的。因此也引出了另一个问题:谁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是谁在发出虚假信息来获利?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大快人心,因为操纵市场价格不仅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格林布拉克最终被处以8年监禁,并罚款250万美元;他的同伙们也分别被判罚了6万-7.5万美元不等。 但遗憾的是,在美国这样的案例只是凤毛麟角而已。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当案件涉及面较广时才会引起政府关注,而在绝大多数的案件中操纵者都能很快脱身,逍遥法外…… 所以我只能说:不要小看美国人!他们的法制建设是很完备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都有很大的漏洞。
那中国的情况如何呢? 我记得在我刚刚接触股票的时候老师就曾跟我们说过一句话:在中国你只能赚两个钱,一个是内幕消息的钱,另一个就是政策面的钱。 当时我不信,后来才发现这句话果然是一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