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基金有哪几类?
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冲基金的定义,根据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7)条的规定,对冲基金是指由非上市公司发起,且该公司持股不足50%的资金管理公司(FMC)和/或投资基金(MFJ)。
从法律性质上讲,我国的“对冲基金”等同于美国的FMC或MFJ。 目前,国际上对对冲基金的分类通常依据投资策略进行划分。 按照投资策略的不同,一般将对冲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房地产基金、期权基金、外汇基金等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类型的划分只是基于通常情况下的分类标准,并不代表所有对冲基金都必须符合某一标准的全部特征。在具体分类时可能会有所差异。
随着对冲基金业的发展和一些新业务模式的出现,一些新的基金类型也陆续诞生。如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杠杆收购基金、风险投资基金;80年代中期出现的可转债基金、美元基金;以及最近一二十年内出现的新产品结构型基金、指数增强型基金、多空套利基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