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期增资是按照股份吗?
1.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认缴改为备案制,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理论上讲,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增加注册资本,但是需要注意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如果注册资本的增加超过了公司的债务承受能力,有恶意逃避债务之嫌。因此建议谨慎处理。
2. 如果不是特殊的公司形式(如有限合伙企业),一般是没有所谓的“股份”的概念的,公司资本的全部由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在公司增资时,股东需要评估自身所能承担的资金额度,确定同股比例,即不同股东所出资金额在新增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3. 在实践中,有些股东为了减少自己出资而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权益的情况也存在,这可能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体现:
(1)股东之间约定,例如股东之间可以约定以借款名义出资,待实际付款时再转为实收资本,这样即可减少或暂时不支付出资;
(2)以他人(包括单位、个人)的名义出资,然后委托公司代为收款,并出具相应的欠条,等到实际投资的时候再予以冲抵;
(3)假借他人的名义出资,签订代持协议等。上述行为都有可能引起法律上的争议,从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我们仍然建议各位股东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金额进行增资,并在增资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另外还需注意,虽然章程规定各股东的出资期限已经到期,但并不表示该股东就必须要按此期限足额缴纳出资,股东仍有先期向公司交付部分款项而不一定完全按照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和金额完成出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