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合规查什么?
1. 核查抵押物、质物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2. 评估抵押物、质物的现值并确定其变现能力(对于房产及土地等不动产还应查明其对应的债权债务情况);
3. 查询借款人、保证人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信息记录;
4. 审查借款人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和负债情况,以判定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
5. 调查借款人和保证人的信用状况,包括个人信用报告和其他信用信息;
6. 分析综合以上各项,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行分析,估算借款风险度,确认最终授信评级。 对于不同借贷关系的借款人,其资信的调查重点略有区别:
1) 以房屋等不动产抵押的,重点调查抵押房产的权属、价值以及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2) 以机器设备、汽车等动产抵押的,重点调查抵押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括核实财产所有权是否真实存在且能否顺利处置;
3) 质押的,重点考察质押物或权利凭证是否存在且能顺利实现处置,包括存单质押是否存在假单、质押贷款合同是否有效等;
4)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即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禁止的保证情形;
5) 特定情况下需要重点关注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之外的其他收支项目,包括:
· 未体现于财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
· 未提现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其它负债;
· 现金及银行存款(含各类银行账户、信用卡账户等)的收入与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