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处理不良资产?
我国目前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在1999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我国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收购国有四大行的不良资产。这四家公司也常被称为政策性债转股银行。
(二)对外进行债权出售,包括打折出售和全额出售。打折出售不良资产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种办法。这种方式既给接收方一定的利差回报弥补处置风险和费用,又降低了出让、接收双方的损失,比较易行,效果更好。对于债权明确、有比较确定的货币收入来源,能落实第三方担保或抵押担保的不良资产,可以按贷款余额全额出售。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完全确定,借款人又无任何货币收入来源和履约能力,而且无任何抵偿资产或无法在近期实现抵偿,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与接收方协商实行全额剥离。
(三)向法院申请,利用法律手段追回部分欠款。
(四)不良资产证券化。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委托评估或评级机构作出评级,然后由承销商在有价证券市场上向投资者出售。在我国,兴业银行在20xx年2月以一批不良债权为基础,发行了资产支持债券“兴业-晋凯信托投资资金”,并获得超额认购,实现了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突破。
(五)协议转让。就是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在确定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以及还款金额等条款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执行。对于一些对前景比较看好的企业、有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且有比较雄厚的资产做保证,还款态度好并积极主动要求偿还债务的困难企业,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