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如何抓企业?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看待“扶”字,是“扶持”“帮助”还是“扶植”“纵容”。不同的概念下行为方式大相径庭。 所以我们要明确一点,金融扶贫绝不是让金融系统去养企业。
从理论上讲,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方式。然而在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不到决定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外部力量参与资源的分配是可行的,但这是一种补偿机制而非奖励机制。所以所谓的“扶”实际上是被动的、受约束的。 这种受约束体现在很多方面。
首先是业务层面。金融机构给扶贫项目放贷发放基金,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时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贷款收益和投资项目收入要用于弥补损失和支付成本并优先偿还债务,其收益必须全部用来补贴给受益人而不是归机构所有。这是由金融服务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的。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水平相对较低,资本的边际产出较高,为了鼓励资本流入地区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应当给予优惠。
其次,资金的使用要接受监管。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要有详细的登记备案,资金的用途必须在批准范围内,如果用途发生转移,有关部门有权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金融机构要为这些客户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比如可以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制定差异化的审批流程,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手续,加快审核速度。
最后,除了银行等中介机构外,政府也需要发挥相应的作用。比如说成立专门的扶贫基金为贫困地区和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