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聊股份发行多少股?
股票的初始发行量,也叫新股发行数量、新股发行量,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时发行的股票数量。 一般来说,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必须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不能随意决定发行数量,而应当由相关中介机构评估后提出具体的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认真审议通过后实施。但上市公司因增资扩股、配股等情况引起股本增加的除外。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核准制而不是注册制,因此上市首日的价格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确定的,而非市场行为;同时考虑到首发融资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出现的募足不了的情况,相关法律对发行数量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1.实际发行股数低于原计划发行股数的,将导致发行失败。 依据《公司法》第129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有关单位核定发行规模并确定发行日期。”据此,如果拟IPO企业实际申请股数低于原定的计划募股数,则将导致发行失败。 但对于部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则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启动发行、交易;如采用网下询价方式的,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甚至无须全部使用超额配售所对应的股份。
2.发行股票超过原定数量,构成新增注册资本的,应报请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3)发行前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至法定最低持股比例以下的;
除上述内容外,企业发行新股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发行价格确定 企业发行新股,原则上应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至多不超过30日(含30日)内有效申购总量的70%的股份数量发售给投资者,且不得低于每股8元的价格发行,否则将会面临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的风险。
2.及时披露信息 新股发行过程中,企业应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发布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文件,接受监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有可能被禁止上市或取消上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