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几部门查柴油车?
1、关于超标车的界定问题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测尾气加强机动车环境管理的通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应进行尾气排放检验的机动车主要包括五种: 新车注册登记业务 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由车管所环保民警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T3890)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2-2018)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初检; 对于初次上线检验的车辆,由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测功机测试或路试,确认属于超标车辆的,出具《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检测报告书》,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车主限期维修。对于复查复检仍不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时注明“该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测控指标超标”。 办理进京证业务 在办理进京证过程中,环保民警对车辆进行线上审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参照《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连续检测办法》开展。经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核发《进京通行证》。 对违规进入城区的轻型柴油货车等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驶离。
2、关于检查流程的问题 目前,本市对重型柴油车采取的是随机抽检的方式。具体检查过程是: 首先,执法人员会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核实发动机号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并进行记录。然后,进行现场抽问,主要了解基本常识,包括车辆所属单位、车辆型号、行驶年限、保养情况以及是否有合格证的核对。之后,会对车辆进行开箱(柜)检查,看是否有必要的出厂合格证明、附件及零配件,同时,还需检查是否具有环保信息,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发动机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最后,进行路试检测,确定车辆是否存在冒黑烟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若存在上述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两千元罚款,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导致环境污染的,还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示告知或者责令整改。
3、关于执法力度的问题 为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本市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全市运输企业和货场及周边道路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同时,还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将超标排放的车辆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